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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因灾损失报送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3-08-02    访问: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经开分局筹建办,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为及时掌握全市地质灾害灾情及因灾损失情况,根据《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因灾损失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办函〔2013〕235号)要求,现将地质灾害因灾损失情况报送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除按原规定的灾情速报制度要求和原定报送渠道完成灾情报送外,全市范围内发生的地质灾害相关信息按照地质灾害发生情况日统计表要求(附件),完整填报行政区域位置、灾害发生时间、灾害类型、灾情级别、规模、受灾人口、直接经济损失、土地损毁情况。特别是应完整填报因灾损毁的耕地、林地、园地,宅基用地、交通运输用地面积等数据。
  二、报送时间及流程
  (一)日报
  各单位应于每日13:00前将当日(即前日13:00时至今日13:00)辖区内地质灾害灾情及灾损情况,按日统计表(附件)要求填报后将电子文档报送市国土资源局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要求各项需填报内容完整准确,填报项无内容的应以斜杠表示。其中,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及因地质灾害造成死亡失踪人数,必须按同级政府审定的统一数据填写报送。
  (二)速报
  如出现一起地质灾害造成人员死亡失踪达3人以上的,相关县(市、区)要在灾情发生后20分钟以内电话报告,1小时内将所掌握的情况书面速报至市国土资源局汛期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续报。
  三、报送要求
  在收到各单位报告后,市地质环境监测站要立即组织人员对相关情况进行核实、整理和汇总,要注意收集数据的逻辑性和真实性,做到不重不漏,并抓紧按要求完成上报。
  附件:XX年XX月达州市地质灾害发生情况日统计表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3年8月2日

 (联系人:达州市国土资源局汛期地质灾害防治指挥部值班室,值班电话:2667768,传真:2671244,QQ邮箱:2729396117)

附件
XX年XX月达州市地质灾害发生情况日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序号
发生
时间

(州)
(市、区)
地点
灾害类型
灾情级别
规模
(M3)
受灾人口(人)
死亡
(人)
失踪
(人)
受伤
(人)
直接经济损失
(万元)
造成土地受损面积(亩)
造成土地灭失面积
(亩)
损毁土地类型
灾害成因
受灾对象
已采取措施
备注
备注:1.按国土资源部月报网络直报系统填表说明填写;
   2.土地类型按照土地类型分类填写,包括耕地、林地、园地、宅基地、交通运输用地等。
 填表人:                               审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