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经开分局筹建办:
近期,省、市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连续召开了多次防汛减灾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会、会商会:7月9日下午,省政府召开了防汛工作紧急视频会,随后市委焦书记组织召开了防汛专题会;7月9日晚,省厅召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商会;7月10日下午,省政府再次召开了紧急视频会;7月14日上午,省、市又连续召开了防汛减灾工作电视电话会;7月15日下午,省政府再次召开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视频调度会,会上,省、市领导对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落实省、市领导重要指示,强化当前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现结合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切实加强主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川国土资发〔2013〕69号)等系列文件的精神,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各县(市、区)局立即行动起来,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当前正值主汛期,全市地质灾害防灾形势极为严峻,各地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将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工作要求落实到操作层面,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国土资源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必须有一人在辖区内坚守工作岗位,保持临战状态。一旦发生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立即启动防灾应急预案,相关领导必须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尽可能避免和减少灾害损失。
二、坚持动态巡查排查、落实监测措施。各地要及时组织专业地勘单位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动态巡查排查工作,要强化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的工作机制,突出沟口、泥石流扇、陡崖、斜坡和房前屋后有陡坡、陡坎等潜在地质灾害高风险地段,积极发现新的隐患。对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逐点落实防灾避险措施、监测责任人和专职监测员,细化和完善防灾避险措施,并及时予以公示,使当地群众做到心中有数。要切实利用巡查排查的机会,积极主动向当地群众宣传防灾避险知识和技能,着力提高其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三、加强动态会商,及早发布预警信息。各地国土资源部门要主动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的沟通衔接,强化信息共享,并结合当地小气候加强对局地、短时强降雨的监测预报,强化对重要降雨天气过程的动态会商、研判,将省、市预警预报信息进行延伸和细化,提高预报精度。要迅速将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逐级传达到乡、村、组防灾责任人,传达到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传达到在建工程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负责人;要落实专人,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和防灾工作要求上传下达工作,确保逐级逐点传达到位。
四、强化主动预防避让和地灾防治值班值守。要继续坚持并强化预防避让工作。当发布暴雨蓝色或地质灾害Ⅲ级风险(含)以上预警信息时,县、乡政府要会同村社按照预案组织相关区域受威胁群众进行主动预防避让。对沟口、泥石流扇、靠崖、陡坡等潜在地质灾害高风险地段,尤其要强化主动预防避让工作。要高度警惕降雨滞后效应,将灾害防范重点时期延后至雨后2至3天。要充分发挥一线监测人员、防灾责任人的临场判断和决策作用,密切关注当地的雨情、汛情及灾情、险情,随时监测危险区和隐患点的变化情况,发现险情及时组织受威胁群众主动避让撤离,对降雨期间主动避让的群众,要在降雨后经核查确保没有灾害迹象方能返回居住地。
各地要把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继续强化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工作,遇强降雨天气时,单位负责同志必须到值班室现场值守,并认真督促各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和监测人员切实履职尽责,时刻保持防灾工作的高压态势。要根据雨情水情灾情的变化趋势,果断采取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并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处理工作,对迟报、漏报、瞒报地灾灾情险情造成严重后果和重大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五、积极排危除险,消除隐患。各地要结合排查工作成果,对稳定性较差、险情重、危害大且规模相对较小、治理措施相对较简单的地质灾害隐患点,主动邀请专业地勘单位编制应急排危除险实施方案,并积极多渠道筹措资金开展除险工作,及早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