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业务 >> 行政审批

关于天然气国家检验中心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意见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1-12-22    访问:

四川省达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天然气国家检验中心用地预审的请示》(川达质监〔2011〕90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土资源部42号令《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规定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通知》(川府发〔2000〕29号)等法律政策要求,我局对该项目建设用地进行了预审,预审意见如下:

一、该项目已经达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备案(备案号:川投资备〔51170011091601〕0032号),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二、该项目选址符合《达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同意该项目选址于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马房坝片区IIA2-3-a地块建设。

三、根据《天然气国家检验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建设规模,结合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出具的该地块规划指标,核定该项目用地总规模不超过1.4公顷。

四、请你局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依法完善建设用地手续。未依法完善建设用地手续前不得开工建设。

五、本预审意见自批复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