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市出让(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管理,规范土地使用权续期行为,促进土地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相关规定,借鉴其他省、市的做法,结合达州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达州市出让(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并征求了相关部门(单位)的意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4月15日至2021年5月15日)。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发至邮箱:515282866@qq.com。
附件:达州市土地出让(租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doc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