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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的通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0-05-22    访问: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722日至73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巡视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专项巡察。20191219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性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责任落实方面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

1.整改问题:落实整改责任的主动性不够,达州市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及部分成员工作已经进行了调整,但该局未及时上报市政府办公室对名单进行相应调整

整改情况:1.正视问题、立行立改。我局于2019723日向市政府请示调整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送市政府办后,政府办答复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因机构调整相关部门职责尚未完全到位,且政府发文有数量限制,因此暂不调整名单。2.加强沟通、及时反馈。我局及时向市委巡察办和第五巡察组汇报了市政府办回复,建议不再调整达州市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贵办已原则同意。自巡察以来,市政府分管领导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整改工作。因此,我局已完成此项工作。

二、措施落地方面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

2.整改问题:监督检查不深入,导致华新水泥(万源)有限公司茶园子石灰矿未按程序报批就恢复生产。按照《四川省自然保护区专项督察矿业权整改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要求,万源市人民政府应先出具核查意见,报达州市人民政府审核,再交由省自然资源厅报自然保护区省级主管部门核查确认,最后才能恢复生产。但该局直到20197月才将此要求函告万源市政府,导致万源市政府未按规定程序,于20195月就研究同意了华新水泥在原关闭矿的同点位进行生产

整改情况:1.持续用力、全面整改。我于局2019717日对全市自然保护区整改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华新水泥(万源)有限公司茶园子石灰矿有生产迹象,于718日向万源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华新水泥(万源)有限公司茶园子石灰石矿在自然保护矿业权整改期间复产复工的函》(达市自然资规函〔2019601号),函告万源市人民政府通知企业立即停产,并落实该矿是否在四川萼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1119日,万源市人民政府向达州市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关于报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资料的报告》(万府〔2019141号),报备该矿已不再位于花萼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同日,市政府以《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矿业权整改销号情况的函》(达市府函〔2019140号)向省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销号。124日至5日省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核查组对该矿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该矿已按程序整改到位。2.及时汇报、加强监管。我局及时向市巡察办和第五巡察组汇报该矿整改落实情况。同时我局加大了对全市自然保护区内的矿业权勘查开采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强矿山企业动态巡查工作,坚决打击非法开采,依法严处违法行为。因此,我局已完成此项工作。

三、整改成效方面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

3.整改问题:涉及中央第四巡视组20187月巡视四川省反馈意见的整改问题仍有1个未完成。万源市白果乡右岸口煤厂已停止开采、封闭井硐,但位于保护区内的西风井+868m和西辅助平硐+736m两个通风井口外地面工棚尚未拆除,植被恢复未完全到位。

整改情况: 2019712日,我局以《达州市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整改情况通报》(达市矿整办〔20192号)向万源市人民政府通报万源市白果乡右岸口煤厂尚未完成整改工作。822日,我局又向万源市人民政府函告《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万源市右岸口煤矿矿业权整改工作进度的函》(达市自然资规函〔2019650号)。88日驻局纪检监察组组织局地环科及万源市自然资源局相关人员对该矿整改工作进行现场督导。1017日,我局再次以《关于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整改情况通报》(达市自然资规函〔2019807号)向万源市自然资源局通报该厂尚未完成整改,督促整改。1119日,万源市人民政府向达州市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关于报备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资料的报告》(万府〔2019141号),报备该厂已完成整改。同日,市政府以《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矿业权整改销号情况的函》(达市府函〔2019140号)报省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销号。124日至5日省自然保护区矿业权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核查组对我市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上述问题已整改完成。因此,我局已完成此项工作。

4.整改问题:“3个出让地块和10个划拨地项目仍下欠土地出让金和划拨土地款共计38579.92万元未征收到位。其中:一是有3个出让地块欠缴土地出让金共计24101.8225万元;二是有10个划拨用地项目欠缴划拨地价款共计14478.0975万元(市委第四巡察组20175月常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仍有未完成)。

整改情况:我局通过与欠款单位和企业座谈、多次发出书面催收通知等方式进行价款催收,完成3个出让地块下欠出让金和5个划拨地块下欠划拨款共计35756.2795万元。针对余下5个划拨地块下欠划拨款共计2823.6405万元的问题,我局于20191024日向通川区政府发出了《关于缴纳通川区第一小学等四宗土地划拨价款的通知》催收欠缴划拨价款。1210日通川区政府以通区府函〔2019128号文向我局来函,以通川区一小校项目是完善城市功能配套,解决群众子女教育问题的公益事业,且在主城区范围内的民生事业工程应由市、区共建共享。另三项为廉租房项目是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的民心工程请求减免通川区第一小学等四家单位下欠的划拨地价款。1219日我局向市政府上报了《关于减免达州市第一中学等五宗土地划拨款的请示》,建议市政府批准免收下欠的划拨地价款共计2823.6405万元,以大力支持主城区教育事业发展和政府保障性住房建设。2020211日,市政府以《关于减免达州市第一中学等五宗土地划拨款的批复》(达市府函〔20209号)同意减免五宗地划拨共计2823.6405万元。因此,我局已完成此项工作。

5.整改问题:“2008年建成的金地花园职工集资房剩余33套住房长期闲置,11个门市租金未公开(市委第四巡察组20175月常规巡察反馈意见的未完成整改)。

①33套住房长期闲置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认真梳理相关工作。我局及时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工作组,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推动问题的整改落实,多次与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沟通协调,征求意见,完善了整改处置方案上报市政府,并将相关情况及进展情况向市纪委监委作了汇报。201956日,我局与市财政局联合行文,把完善后的处置方案报送市政府。方案上报后,局主要领导也分别向郭市长、瑜华常务副市长进行了专题汇报,郭市长带队专程到金地花园现场踏看了剩余房屋和门市。由于金地花园属于历史遗留问题,涉及债务清偿、相关资产的认定和归属、金地物业公司需两次变更登记等一系列繁琐的问题,待市政府批复后落实。二是继续跟进相关工作,争取市政府尽快批复资产处置方案,加快金地花园34套(注:巡察反馈33套)住房、11个门市和驻蓉办资产移交市财政局,完善相关手续。三是妥善处理相关问题,加紧向市政府汇报,衔接市财政局,对相关债务进行清偿,确保平稳彻底整改到位。201912月中旬,我局已把位于成都市原驻蓉办的三套住房钥匙移交市财政局。

②11个门市租金未公开问题。整改情况:我局已于2019718日对金地花园门市租户发出不再续租的公告,门市租金我局已于2019731日进行了公示,同年129日在金地花园小区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小区业主和门市租户的异议。201988日向市委第五巡察组上报《关于金地花园资产相关的情况说明》。

2020310日,邓瑜华常务副市长召集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审计局、市纪委监委、市司法局专题研究了金地物业公司遗留问题,并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在四月底前完成金地物业公司的所有权变更,使相关资产归集到国有资产平台公司,二是尽快研究相关资产的处置建议,哪些要保留,哪些要变现拿出细致方案,三是遗留债务实事求是予以偿还,四是市审计局直接提供金地花园小区工程审计报告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市财政局使用。截止目前,我局已和金地物业公司去世法人李生义的母亲夏明碧和儿子李明取得联系,确定李生义的法定继承人仅有其母亲和儿子,他们也已把继承公证需要的相关基础资料提供给我们,通川区公证处正在拟制公证文书。同时,我局也已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进行了专题研究,对金地物业公司的两次变更进行了深入讨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将继承变更和股权变更的整套登记基础资料交付我局,我局将在继承公证结束后马上办理金地物业公司股权变更手续。

6.整改问题:“20165月立案调查的一起非法占地案,违法占用集体土地12331.55平方米问题处理不彻底,该违法占地仍未恢复原状

整改情况:原市国土资源局多次组织勘测人员,经当地村、组及当事人指界,对何正润汽车训练场项目用地情况进行了实地勘测,同时邀请了市农业部门专家组成了耕地破坏程度现场勘验鉴定小组,对被处罚人涉嫌非法占用破坏耕地程度进行了实地勘验鉴定。经查,何正润实际占地18.51亩修建车辆训练场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之规定,构成了未经批准非法占地的违法事实,应当按非法占用土地追究法律责任。原达州市国土资源局作出责令何正润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退还非法占用的12331.55平方米集体土地,拆除在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它设施,恢复土地原状以及罚款30.8288万元的决定。该行政处罚决定依法送达生效后,被处罚人缴纳了罚款30.8288万元,与被占地单位新酢坊社区五组签订了《土地退还协议》,但恢复土地原状的处罚事项一直未履行,原市国土资源局于20161130日向其下达《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履行行政处罚催告书》,催告书到期后,原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向通川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依照《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60号)第三十八条第(三)项已经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之规定办理了结案手续。20191225日,我局收到达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专项巡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的反馈意见》(达市委巡办〔201976号)后,局党组高度重视,于20191230日,召开了第24次党组(扩大)会议,对本案进行了研究并审定了整改方案,并按照整改方案于20191231日再一次向被处罚人发出了《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依法履行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达市自然资规函〔20191062号),函告被处罚人拆除在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及其它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2020320日,副局长牟成通、副局长唐朝晖、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李炳元受局党组书记、局长淳永奉委托召集执法监察科、法规(信访)科、内审监督科、财务科、执法监察支队等相关科室及承办单位再次对案件的办理进行了研究部署提出处理意见。321日副局长唐朝晖召集承办人员专题研究,结合局法律顾问意见,提出了处理意见的实施方案。323日,我局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段雪梅带领案件承办人员、支队支部副书记、纪检委员等组成工作组前往被占用土地(现莲湖驾校)现场查看和督办。326日,执法监察支队再次约谈了朝办新酢坊社区五组组长贾本平,就该组违规将集体土地租用给何正润进行非农建设的情况,告知了相关事项。414日,我局向何正润送达了《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依法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达市自然资规罚(告)字〔20201号),向通川区朝阳街道办事处新酢坊社区五组送达了《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限期改正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达市自然资规法〔202090号)。423日,我局执法工作人员再次电话联系何正润,询问其复耕情况,何正润答复正在采取措施进行现场覆盖,目前进口部份已全部掩盖,里面场地也掩盖了部份。56日,我局执法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段雪梅带领案件承办人员再次前往何正润占地现场,查看复耕情况。当日现场情况为进口处左面已倒土进行覆盖,场地下坡处右面及临时简易棚处已倒土覆盖,土层厚度大约30厘米,其余场地未覆盖。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督促当事人履行行政处罚事项,完成整改任务。

7.整改问题:万源市太平镇土地整理项目因工程变更未获省自然资源厅批复未完成初验工作和“2017年实施的8个农村土地整治扶贫专项项目还有5个到期未进行初验(市委第二巡察组201812月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反馈意见)。

整改情况:一是完成万源市太平镇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复函。20198月,省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贯彻执行<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中有关事项的通知》(〔2019-2309),明确项目变更由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核批复。9月,我局根据四川省土地统征整理事务中心变更审查意见,经集体会审,复函万源市自然资源局原则同意万源市太平镇土地整理项目规划设计变更,并再次督促万源市自然资源局按照最新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完成项目验收。二是按照《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川自然资办发〔201923号)相关规定,万源市、宣汉县自然资源部门组织项目所在地农业农村、水利、交通、财政及乡镇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于201911月全面完成2016年度万源市太平镇(2020120日经市脱贫办现场复核确认整改到位)、2017年度万源市赵塘乡、宣汉县柏树镇、红岭乡豆城村、红岭乡茅坪村、天生镇等6个土地整理项目初验。因此,我局已完成此项工作。

8.整改问题:土地整治项目制度不完善

整改情况:一是经20191118日局第20次办公会审议,组建农村土地整治项目技术核查单位备选库,并入驻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中介服务网上超市;二是与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多次沟通衔接,在市局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征集具有一定资质的单位入驻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中介服务网上超市,目前设计(自然资源类)已入驻中介机构4家;二是中介机构按《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网上超市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函〔201976号)第六条进行信用管理,制定《中介服务评价办法》,不再单独出台《土地整治中介机构备选库管理办法》;三是结合工作实际,2020217日,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和技术核查工作机制的通知》(达市自然资规〔202020号)。因此,我局已完成此项工作。

四、整改后续工作及长效机制建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旗帜鲜明讲政治,进一步严格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继续围绕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深入抓整改、抓推进、抓落实。一是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确保件件有着落。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对巡察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持续坚持的任务,跟踪推进,确保取得实效。二是注重建章立制,构建管用的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注重治本,注重预防,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注重运用好巡察成果找差距、补短板,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三是强化管党治党的政治担当,持之以恒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党组政治责任,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四是加强日常督促检查,坚持不懈推进四风问题整治,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落实工作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2374289;邮政地址达州市通川区白塔路243电子邮箱187238401@qq.com

中共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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