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达州市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与数据库建设项目工作,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建设任务,达到预期成果,尽早实现省市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数据信息互联互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比选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公开选取一家监理单位开展本项目的监理工作,兹邀请符合条件的监理单位参加。
一、内容概况
(一)业主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项目名称:关于选定达州市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与数据库建设项目监理单位。
(三)比选范围:达州市地质灾害专业监测预警与数据库建设项目监理工作。
(四)本项目预算价:13.2万元以内。
二、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政府比选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比选项目要求的特殊资格性条件。
1、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2、具有中国电子企业协会颁发的信息系统工程监理乙级以上资质(含乙级);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报价低于比选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比选项目比选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二条“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的比选申请人,请于2019年9月9日09:00至2019年9月11日17:0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07办公室免费报名获取比选文件。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比选文件的递交
(一)比选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09时30分。
(二)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为: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8楼会议室。
(三)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应答文件,业主单位不予受理。
五、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得分最高的为中标候选人。
六、邀请方式
本次公告在“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发布。
七、联系方式
业主单位: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达州市通川区白塔路243号
联系人:潘老师
电 话:0818-2391741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