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各机关科室、直属单位:
按照《达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达市安委〔2018〕10号)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集中开展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18〕269号)文件要求,经局认真研究决定,制定了《全市国土资源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8月1日
全市国土资源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刻吸取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教训,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切实做好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彭清华书记、尹力省长等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及“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严厉打击私挖盗采、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等非法违法行为,全面开展地质灾害、汛期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和在建工程安全隐患大检查工作。通过深入细致的检查,及时发现突出问题、危险因素、薄弱环节、事故隐患和管理漏洞,采取强有力措施进行整改,从根本上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着力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大检查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以煤矿、非煤矿山整治及汛期安全生产监管为重点,严厉查处无证开采、以采代探、超层越界等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予以查处;危化学品等高危行业领域及汛期安全生产作为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中之重。
(二)大检查主要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各项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彭清华书记、尹力省长等省领导指示批示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包惠书记、郭亨孝市长等市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全国、全省、全市安全生产有关会议工作要求等情况;学习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各级国土资源部门领导责任和监管责任,以及安全管理责任措施落实情况等。
2.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任务进展情况。重点检查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印发 2018 年达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达市安委〔2018〕6 号)要求,进一步细化分解工作任务,按照责任分工和进度要求推进实施工作情况等。
3.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等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要按照省、市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研究制定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方案,落实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情况;落实汛期领导干部带班、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完善汛期雨情、水情、灾情的预测预报和信息传递机制;严查在可能受到山洪泥石流等袭击的地方违规施工、违规搭建行为,防范地质灾害引发次生安全事故。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结合实际制定的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明确大检查内容和要求,进行全面部署落实情况;成立工作机构,细化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机制情况;督促企业自查自改,规范建立问题隐患台账情况;严格规范执法和层层开展督查检查情况等。
5.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情况。重点检查各县(市)区局矿山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开展情况;依法取缔关闭无证采矿情况,对无证采矿坚决做到依法严厉打击,惩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安全生产失信企业,曝光一批严重违法违规和重大隐患典型案例等情况;依法及时查处超层越界采矿行为,对存在超层越界采矿的要依法及时查处并责令立即退回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凡超层越界采矿行为整改不到位,处罚不到位,永久性封闭不到位的一律不得签字同意复产复工,并纳入重点监控对象,对拒不退回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提请县区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配合安检等部门切实做好煤矿、非煤矿山等涉及国土资源部门的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执行矿山最低开采规模标准。
6.国土资源领域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检查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安全生产巡查、年度考核、检查督查发现的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矿业权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等。
7.紧密集合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测等各类矿产资源管理年度专项工作,发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并及时予以查处情况。
三、工作安排
从2018年7月至12月底,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阶段工作原则安排如下:
工作分为三个阶段(2018年7月至12月):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纠(7月至8月中旬):
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大检查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有关科室(单位)按照大检查部署和本方案要求,对照政府层面检查内容认真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群众,严防事故发生。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8月中旬至10月):
市局将组织法规科、矿管科、地环科、执法支队等组成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专项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对重点地区、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行全面督促检查。
1.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对重点区域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下达执法文书,要依法严格落实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3.对大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未及时组织专家排查隐患、整改进度缓慢的,严肃查处问责。
4.各县区局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及时曝光具有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将其纳入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公告一批依法关闭确定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升(11月至12月):根据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看”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加强对专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1)。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动员部署,层层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坚决杜绝重形式、走过场,领导干部要切实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要求履职到位,工作任务和责任要层层分解落实到具体领导干部、具体工作人员。
(二)加强宣传工作。全市国土资源系统要选择典型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进行通报和挂牌督办,发挥典型案件查处的警示作用和教育作用;要充分利用地方媒体和网络媒介,及时组织报道国土资源部门查处的典型案例、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抓好典型带动和示范引领,发挥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鼓励群众举报无证勘查开采、超层越界、以采代探等非法违法行为,加强矿山企业矿产资源法律法规教育,增强安全生产意识,在全社会营造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安全监管的良好氛围。
(三)严格执法。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在辖区内开展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违法行为“大排查”工作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执法监察部门对各种违法违规行为达到立案标准的要及时果断立案,并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顶格处罚。通过吊销一批证照、追究一批人的刑事责任、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使本次专项行动起到震慑矿产资源勘查开采领域违法行为的作用。
(四)加强部门联动。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要按照政府统一部署,积极配合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牵头部门的行动,并借助安监、公安等部门的力量,努力实现资源共享、信息共享。
(五)加强工作督查。市国土资源局将加强对县级国土资源局开展安全大检查专项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及时将违法案件查处情况上报,重大案件的查处要及时专报。各地对违法行为全面排查检查时,要采取明查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对重大案件要挂牌督办。要积极做好省、市大检查迎检准备。
(六)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在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同时,要全面总结国土资源系统在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安全监管工作中的普遍性问题和针对性的解决办法,探索建立安全监管长效机制,通过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开展矿产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谋求建立国土、安监、经信、公安等部门协同配合的联合执法机制。
(七)做好信息材料报送工作。市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日常工作由局矿管科牵头负责。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要建立举报奖励机制,动员单位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大检查工作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信息交流、调度统计和总结报告等工作制度。请各单位于8月5日前将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负责人和联络员名单报送市局矿管科;每月 3 日前报送月度工作情况小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明细表》,2019 年 1 月 1 日前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总结(之前开展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纳入大检查工作,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统计表、总结不再单独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数据以本通知印发后的最新情况为准)。报送的资料应内容真实、文字精炼、数据准确,月度工作情况小结应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措施建议等。要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未按时保质报送的,将在年度工作考核中予以扣分并通报。
月度工作情况小结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的电子版报送至电子邮箱:250692897@qq.com,联系人:万占奎,联系电话:2391742。
附件:1.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联络名单
3.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4.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明细表
附件1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做好贯彻落实工作,成立安全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组长:邓福盛 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牟成通 党委委员、副局长
李炳元 党委委员、驻局纪检组组长
沈明华 党委委员、副局长
唐朝晖 党委委员、副局长
邓大学 党委委员、副局长
庞佑军 总工程师
成员:王光斌 机关党委副书记
袁明江 驻局纪检组干部
陈海军 办公室负责人
何飞 法规监察科科长
雷涛 规划耕保科负责人
张思伟 建设用地管理科科长
廖顶宣 土地利用科科长
贾本荣 不动产登记和地籍管理科负责人
雷跃渠 矿产资源管理科科长
王文飞 地质环境科负责人
曹洋 财务科负责人
王川 行政审批科负责人
牛旭 人事科教科负责人
陈 稳 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科负责人
张洪涛 不动产登记中心主任
郭四军 执法监察支队队长
王琪琳 土地储备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毛伟 征地事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李光明 地质环境监测站站长
张建兵 国土勘测规划队队长
黎涛 国土资源档案信息中心主任
局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产资源管理科,唐朝晖兼任办公室主任,雷跃渠任办公室副主任,田松涛、万占奎为工作信息联络员,负责安全大检查工作的实施及各项工作的联络、协调,以确保我局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按计划、分步骤全面展开及推进。
附件2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联络名单
姓 名 | 单 位 | 职 务 | 联系座机 | 联系手机 | 备 注 |
唐朝晖 | 副局长 | 13330835557 | 负责人 | ||
雷跃渠 | 科 长 | 13340834666 | 联络员 | ||
万占奎 | 副科长 | 2391742 | 18398789880 | 联络员 |
注:1.县(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负责人应为局分管领导,联络员1-2人;
2.驻达及市属重点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负责人应为公司副总级领导,联络员1-2人(1人应为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
附件3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
2018年7月至 月(累计)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行业领域 | 检查执法情况 | 实施处罚情况 | 督导检查情况 | ||||||||||||||
组织 检查组 | 其中暗访暗查检查组 | 检查 企事业单位 | 一般隐患 | 重大隐患 | 共计投入落实隐患整改资金 | 打击非法违法行为 | 整治违规违章行为 | 停产 整顿 | 暂扣吊销证照 | 关闭 取缔 | 处罚 罚款 | 问责曝光责任单位个人 | 联合惩戒失信企业 | 派出工作 督查组(个) | |||
排查 | 已整治 | 排查 | 已整治 | ||||||||||||||
(个) | (个) | (家) | (项) | (项) | (项) | (项) | (万元) | (起) | (起) | (家) | (个) | (家) | (万元) | (家、人) | (家) | ||
合计 | 督查市(州)、县(市、区)和乡镇(街道)政府、工业园区等特殊功能区分别数量(个) | ||||||||||||||||
1.危险化学品 | |||||||||||||||||
2.交通运输 | |||||||||||||||||
3.建筑施工 | |||||||||||||||||
4.煤矿 | 督查企事业单位 数量(个) | ||||||||||||||||
5.非煤矿山 | |||||||||||||||||
6.烟花爆竹 民爆物品 | |||||||||||||||||
7.旅游 | 督查出政府、企业层面问题隐患数量(项) | ||||||||||||||||
8.特种设备 | |||||||||||||||||
9.消防及公共安全 | |||||||||||||||||
10.电力、水利 | 政府、企业层面问题隐患已整治数量(项) | ||||||||||||||||
11.冶金工贸 | |||||||||||||||||
12.其他行业领域 |
填报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明细表
2018年7月至 月(累计)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项目名称及分类 | 企业名称 | 所属市州 | 所属县区 | 所属行业领域 | 整改进展情况 | 已累计投入整改资金 (万元) | |
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 重大隐患简况 | 1.…… | |||||
2.…… | |||||||
…… | |||||||
实施处罚情况 | 停产整顿 | 1.…… | —— | —— | |||
2.…… | —— | —— | |||||
…… | —— | —— | |||||
暂扣吊销证照 | 1.…… | —— | —— | ||||
2.…… | —— | —— | |||||
…… | —— | —— | |||||
关闭取缔 | 1.…… | —— | —— | ||||
2.…… | —— | —— | |||||
…… | —— | —— | |||||
问责曝光责任单位及个人 | 1.…… | —— | —— | ||||
2.…… | —— | —— | |||||
…… | —— | —— |
填报人: 审核人: 联系电话:
说明:1.《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明细表》中的各单项明细总量要与《安全生产大检查产工作情况统计表》中单项数据一致;
2.所属行业领域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情况统计表》中12项行业分类进行填报。
3.重大整改进展情况填报“未整改、整改中、预计整改完成时间、已整改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