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0日,我局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H5116002013002),宗地位于我市通川区北外镇徐家坝社区3、10组,面积11.875497公顷,用途为科教用地(拟用于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建设)。2017年11月15日,市政府批准依法收回了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因此我局决定撤销划拨决定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H5116002013002)。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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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4月10日,我局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H5116002013002),宗地位于我市通川区北外镇徐家坝社区3、10组,面积11.875497公顷,用途为科教用地(拟用于达州职业技术学院校园建设)。2017年11月15日,市政府批准依法收回了该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因此我局决定撤销划拨决定并收回《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编号:H5116002013002)。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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