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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办理州一豪庭项目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8-05-04    访问:

四川省聚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贵公司《关于州一豪庭项目办理地下超市及车位土地出让手续的申请》收悉。根据《达州市中心城区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管理规定》(达市府办〔2017〕4号)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同意你公司办理州一豪庭建设项目地下负一层商业799.34平方米、地下负二层车库7642.54平方米地下空间出让手续(其土地分摊面积、建筑面积以达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定为准),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共计150.42万元。土地用途地下负一层为零售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地下负二层为车库(设定用途为街巷用地),出让年限为50年,出让终止日期与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保持一致。具体范围以《州一豪庭地下(-1F)勘界图》(达市国土勘2018第13号)、《州一豪庭地下车库(-2F)勘界图》(达市国土勘2018第14号)为准。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