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各测绘资质单位:
根据《四川省测绘资质巡查办法》和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2018年测绘资质巡查的通知》要求,现就我市2018年测绘资质年度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巡查时间
2018年4-10月,检查组将于检查前三天通知被巡查单位。
二、巡查范围
达州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测绘资质单位及分支机构、外地测绘资质单位驻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分支机构。
三、巡查内容
1.测绘资质管理系统记录、测绘资质年度报告与测绘单位实际情况的一致性;
2.承担测绘项目与测绘资质等级、业务范围一致性,测绘项目承担、合同履行、项目实施与管理、市场信用等情况;
3.质量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测绘成果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资质单位测绘成果质量体系运行情况;
4.履行测绘项目备案、成果目录汇交、统计年报、信用信息等法定义务情况;
5.需要巡查的其他内容。
四、组织实施
1.各测绘资质单位按照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并准备好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名册及证件(原件)、人员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测绘仪器购买发票和检定证书、2017年年度报告纸质资料、2017年承担测绘项目清单、合同、成果报告等相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各县(市)测绘行政主管部门要负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资质单位的清查和检查,严厉打击无证测绘和非法测绘,并确定专人配合市级巡查工作。
3.本次巡查将组织相关专家开展全市测绘地理信息成果质量检查。
五、工作要求
1.测绘资质巡查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措施,各资质单位要积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扰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开展的资质巡查工作。对拒绝、阻扰、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不配合检查工作的单位,将依照相关法律和规章做出相应处理。
2.巡查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不得妨碍资质单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同时,做好测绘地理信息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测绘地理信息企业依法从事测绘地理信息活动,维护健康的测绘地理信息市场秩序。
特此通知。
附件:四川省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开展2018年测绘资质巡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