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有关直属单位:
《2017年国土资源领域深化改革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局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改革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29日
2017年国土资源领域深化改革工作
推 进 方 案
根据《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改革落实台账》(达市委办发〔2017〕28号),《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7年改革工作台账》(达市委改发〔2017〕2号)、《关于完善2017年有关改革目标任务的通知》(达市委改革办〔2017〕3号)、《市农业和农村体制改革专项小组2017年工作要点及台账》(达市农改组〔2017〕1号)、《达州市深化统筹城乡发展体制机制专项改革2017年工作要点》(达市住建函〔2017〕2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国土资源工作实际,制定以下改革工作推进方案。
一、目的意义
认真落实市委“改革责任落实年”要求,明确任务、细化措施、强力推进,对标聚力改革目标,盯紧盯实改革任务,层层传导改革压力,保证试点项目、实施内容、项目地点、数量规模、成果展示“五个不打折扣”,确保市深改组2017年改革工作要点、改革工作台帐、改革落实台账、改革示范项目和84个专项改革方案2017年推进计划等任务百分之百完成,充分释放国土资源改革活力,助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脱贫攻坚,实现深化改革工作在全市考核排名中进位争先。
二、推进原则
(一)责任落实原则。按照责任落实到位的要求,保证每一项改革工作任务有局领导分工负责,有责任科室牵头负责,有参与科室积极配合,有具体工作人员主抓落实。
(二)统筹推进原则。把深化改革工作和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紧密结合,重点与市委巡察问题整改、土地例行督察问题整改、“清源行动”专项整治、“五比五创”竞赛活动、“133”专项治理、“国土先锋”党建工程等结合起来,做好人员分工、时间安排、工作进度等统筹协调,确保各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同见效。
(三)按月通报原则。根据市深改办“月督察、年交账”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台账制度,实行月进度汇总和月通报制度,每月20日牵头科室将深化改革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应佐证资料、图片交法规监察科汇总。
(四)逗硬奖惩原则。按照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深化改革工作背书约谈要求,对于深化改革工作推进不力,没有按照工作步骤和时间节点推进的,实行背书约谈,一月进度不理想的,由分管领导谈话;两个月没有达到目标要求的,牵头科室书面向局党委做汇报;三个月没有达到要求的,由局纪委进行警示约谈;没有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推进有力、效果好的要通报表扬。
三、推进措施
(一)《达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推进情况。此项改革任务是84项市领导直接抓方案落实项目之一,2017年52项改革销账清单之一,40项农业农村改革项目之一,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天满牵头抓落实。
推进措施:一是9月底前,协调市政府完成调整达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工作,调整充实达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二是9月底前,协调市政府召开一次农村产权交易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会议,明确市科技知识产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和园林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和任务,督促各单位加快制定各类农村产权交易、抵押的规则、流程;三是10月底前,到各地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工作调研,督促乡(镇)完成农村产权交易机构和平台建设,全面掌握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建设和试运行情况;四是10月底前,全面调查摸底,收集能够在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交易的农村产权事例,完成平台交易工作准备;五是12月20日前,全面建立健全完善农村产权交易规则、流程,市、县、乡实现农村产权交易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并完成《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工作的总结报告》。
责任领导:牟成通
责任科室:土地利用科
配合单位:法规监察科、规划耕保科、建管科、不动产登记和地籍科、市土地储备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二)《达州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改革实施方案》推进情况。此项改革任务是84项市领导直接抓方案落实项目之一,28项重大改革落实清单之一,40项农业农村改革项目之一,12项统筹城乡体制改革台账任务之一,由
推进措施:一是8月底前,完成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调查调研;二是9月底前,完成《达州市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力脱贫攻坚的具体实施意见》初稿;三是10月底前,完成《达州市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力脱贫攻坚的具体实施意见》的审核审查,与财政、发改、农业等七部门名义联合印发;四是11月底前,对全市增减挂钩工作推进情况开展一次督察调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工作中的具体困难和问题;五是12月底前,全面完成增减挂钩工作2017年推进计划各项任务,并完成《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改革工作的总结报告》。
责任领导:沈明华
责任科室:规划耕保科
配合单位:法规监察科、土地利用科、建管科、不动产登记和地籍科、市土地整理中心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三)探索盘活集体建设用地支持农村三产融合工作情况。此项改革是40项农业农村改革项目之一,15项农业农村试点示范改革项目之一,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天满牵头抓落实。
推进措施:一是按照《探索盘活集体建设用地支持农村三产融合发展试点实施方案》,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二是8月底前,积极吸收借鉴成都、泸州等地支持农村三产融合的成功经验,收集掌握有关政策措施和办法;三是10月底前,完成《达州市国土资源局服务保障农村三产融合支持新产业新业态的实施意见》(初稿);四是11月底前,完成《达州市国土资源局服务保障农村三产融合支持新产业新业态的实施意见》审核审查,并印发实施;五是12月20日前,完成《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盘活农村建设用地支持农村三产融合的总结报告》。
责任领导:沈明华
责任科室:规划耕保科
配合单位:法规监察科、土地利用科、建管科、不动产登记和地籍科、市土地整理中心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四)对接出台《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
推进措施:一是加强与省国土资源厅的沟通衔接,跟踪了解《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的制定过程;二是8月底前,完成出台意见的前期调研和资料收集跟踪;三是省委省政府《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出台后,1个月内拟定《达州市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初稿;2个月内完成《达州市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及修改工作;3个月内将《达州市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提交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印发实施。
责任领导:沈明华
责任科室:规划耕保科
配合单位:法规监察科、土地利用科、建管科、财务科、市土地整理中心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五)《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对接方案。此项工作由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牵头负责。
推进措施:一是加强与省国土资源厅的沟通衔接,跟踪掌握省上《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进程;二是加强与市财政局的沟通协调,8月底前完成达州市《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的前期调研和资料收集工作;三是省委省政府《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印发后,1个月内完成达州市《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初稿;四是10月底前,完成达州市《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市级部门的审核审查工作;五是10月底前,将达州市《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提交市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六是12月20日前,完成达州市《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方案》印发实施。如省上文件推迟印发,则4、5、6项工作可以顺延。
责任领导:唐朝晖
责任科室:矿管科
配合单位:法规监察科、财务科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六)《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对接方案。此项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推进措施:一是加强与省国土资源厅的沟通衔接,跟踪掌握省上《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进程;二是加强与市财政局的沟通协调,8月底前完成达州市《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的前期调研和资料收集工作;三是省委省政府《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印发后,1个月内完成达州市《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初稿;四是10月底前,完成达州市《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市级部门的审核审查工作;五是10月底前,将达州市《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提交市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六是12月20日前,完成达州市《矿产资源权益金制度改革方案》印发实施。如省上文件推迟印发,则4、5、6项工作可以适当顺延。
责任领导:唐朝晖
责任科室:矿管科
配合单位:法规监察科、财务科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七)加快推进“六权同确”,全面完成和巩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小型水利工程产权等的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推进措施:一是8月底前,下发《关于开展“六权同确”相关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县(市、区)加快开展集体土地确权工作“回头看”;二是8月底前,完成不动产登记平台招标工作;三是加大与市级相关部门的对接,12月底完成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工作;四是12月20日前,完成达州市《农村集体土地确权颁证工作报告》。
责任领导:邓大学
责任科室:不动产登记和地籍科
配合单位:法规监察科、土地利用科、财务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国土资源档案信息中心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
(八)建立农村资产评估制度、抵押登记制度。
此项工作与《达州市农村产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相同,两项工作需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同步落实。
(九)推进征地制度改革,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合理、规范、多元的保障机制,合理分配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
推进措施:一是8月底前,完成47-1号令的修订意见搜集,9月底前形成修订稿初稿;二是制订《达州市中心城区部分区域农房拆迁市场化安置实施意见(试行)》,6月底前完成实施意见学习考察、座谈、征求意见等工作,9月底前印发实施。
责任领导:沈明华
责任科室:建管科
配合单位:法规监察科、规划耕保科、财务科、市征地事务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十)推进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年限管理制度改革,建立低效土地利用退出机制。
推进措施:一是9月中旬,完成工业用地、工业园区建设和低效利用土地资料收集和调研工作;二是9月中旬,收集其他市州关于工业弹性出让有关制度办法,学习借鉴其先进经验做法;三是9月底前,形成工业用地弹性出让制度初稿;四是10月底前,加大与市级相关部门的对接,通过座谈会、意见征求会等方式,完成工业弹性出让有关制度办法的书面意见征求工作;五是11月底前,完成工业弹性出让有关制度办法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六是力争新的征地拆迁安置办法印发,并从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责任领导:牟成通
责任科室:土地利用科
配合单位:法规监察科、规划耕保科、建管科、市不动产登记和地籍科、市土地储备中心、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十一)制定全市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政策。此项工作与47--1号令修订工作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相同,需同步安排、同步推进、同步落实。12月底前,完成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有关调研工作,并按照中央有关要求推进落实。
(十二)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湿地等自然生态空间同意确权登记。难点在要完成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报告。
推进措施:平稳实施不动产登记,与“六权同确”工作同步推进、同步落实;搭建产权交易平台,与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工作同步推进、同步落实。一是10月底前,深入基层开展完成农村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工作调查研究,收集资料数据和案例;二是11月底前,完成《达州市农村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研究报告》,并上报市深改办。
责任领导:邓大学
责任科室:不动产登记和地籍科
配合单位:法规监察科、规划耕保科、建管科、矿管科、财务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征地事务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调整充实局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各专项改革工作组,将责任落实到有关科室,局领导挂帅,率先垂范,切实抓好各项改革工作措施的落实。
(二)细化工作措施。牵头科室要根据改革任务要求,结合本推进方案,协调相关科室,采取积极主动的方法措施,进一步细化本科室牵头负责改革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推进措施和工作要求,建立工作班子,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倒排工期,强力推进。
(三)强化经费保障。满足必要的设施设备需求,财务上要充分保障考察学习、基层调研、座谈交流等工作经费,为深化改革工作提供有力的后勤服务保障。
(四)强化督查督办。按照市深化改革办的要求,建立完善深化改革项目月进度汇总制度,定期收集汇总改革进展情况,法规监察科每月30日前通报各项改革台账进展情况。对当月改革工作推进不力、工作进度不理想的科室要进行重点催办督办,甚至进行督查通报或约谈。年底,按照市深改办的要求,没有完成改革清单任务要求的,要严格绩效考核扣分和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