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各机关科室、直属单位:
现将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门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17〕481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国土资发〔2017〕79号)和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全市国土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达市国土资发〔2017〕184号)等文件要求,一并贯彻落实,并做好相关信息统计、工作情况报送工作。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