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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7-04-18    访问:

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局办公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7418

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

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健全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扎实推进国土资源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按照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及目的

坚持客观公正、严肃全面、实事求是的原则,年度考核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将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工作纳入各科室、直属各单位年度目标任务管理和考核,确保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透明运行。

二、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法规监察科牵头,会同纪检监察室、信息中心组成考核组组织实施。

三、考核对象

各相关科室、直属各单位。

四、考核内容

分别以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为单位进行考核,按百分制计分,100分为满分。

(一)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情况

1.硬件设施配置情况、网络连接情况;

2.行政权力事项清理是否全覆盖、流程图编制是否科学;

3.行政权力事项清单是否经媒体公布,行政权力事项编码、名称、实施主体、依据、自由裁量权标准等要素是否全部录入平台系统;

4.是否梳理排查设置风险点位、风险等级和电子监察点位。

(二)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制度建设情况

是否建立内部运行管理、电子监察、目标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

(三)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运行情况

1.各科室及直属各单位负责人责任落实情况;

2.行政权力事项的受理、办理纳入平台系统运行情况;

3.及时、准确、完整地将办理事项的相关文字、数据、图件信息资料录入平台系统落实情况;

4.是否存在只办不录、遗漏录入、事后补录等体外循环现象;

5.定员定岗、专人在线值守落实情况;

6.是否出现预警报警超时现象;

7.行政权力事项办理涉及相关科室、直属单位的,牵头科室、直属单位是否及时提醒和督促相关科室、直属单位办理情况;

8.是否按时按要求上报自查情况报告和统计数据;

9.是否建立行权平台运行工作台账。

各科室及直属各单位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扣分以扣完单项总分为止。同一事项涉及多项扣分的,只扣一次,以扣分最低项为准。

五、考核方法

采取年度考核与日常督查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

(一)自查统计报告。各科室及直属各单位定期提交行权平台运行自查情况报告和数据统计报告(每月25日提交当月情况,1220日前提交年度情况)。

(二)日常监督检查。适时安排对相关科室及直属单位行权平台运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阅相关资料,查看网上运行情况。日常监督检查情况作为年度综合考评的计分依据之一。

(三)年终综合考评。年终由考核组根据自查、日常监督检查和实地查看情况进行综合评判,计算相关科室及直属单位的考核得分。

六、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由局目督办在全局进行通报,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绩效考核。

附件: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考核评分细则

附件

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考核评分细则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实得分

基础

分值

扣分标准

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平台建设情况

10

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责任不落实而造成失误,一次性扣5分;造成重大影响失误的,一次扣10分。

15

未按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将办件事项的相关文字、数据、图件信息资料录入平台系统,每件(次)扣2分。

20

凡存在只办不录、遗漏录入、事后补录等体外循环现象,扣5

5

未落实定员定岗,专人在线值守,扣5分。

20

凡出现超时等造成预警、报警,扣5分。受到相关部门通报批评、责任追究,扣10分。

15

未建立行权平台运行工作台帐,扣15分。台帐不完整,少计1件(次)扣2

10

牵头科室、直属单位未及时提醒和督促相关科室(单位)会同办理,每件(次)扣2

5

未按时要求上报督查情况报告和统计数据,每次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