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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关于赴延安开展党务知识教育培训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9-05-06    访问: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局党建工作计划,为进一步提升我局各支部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和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经局党组2019年第9次会议审定,拟于2019511日至515日(共计5天)在延安大学泽东干部学院举办党务知识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9511515,学制5天。

二、培训对象及名额分配

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退休支部党务工作者,共计50人。其中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每个单位3人(一名负责党建工作的领导,两名党务工作者),经开分局2人,各直属单位每个单位2人(一名班子成员或负责党建工作领导,一名党务工作者),局机关(含退休支部党务人员)9人。

三、培训地点

延安大学泽东干部学院。

四、培训内容

培训采取全脱产面授和现场教学方式,结合党员队伍建设、党建工作实际,开展新时期革命传统教育,传播延安精神,巩固党的理论知识,锻炼党员党性提升党务工作水平,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提高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五、组织保障

培训费为360//天,共收取5天费用,平均1800/人。培训期间的培训费、食宿费、差旅费,机关及退休支部在局机关报销,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及直属单位在本单位报销。

六、相关要求

1.各区(县)自然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指定一名负责人带队,负责本单位人员的管理、教育、安全等工作;

2.参与培训的学员要端正态度,服从管理,切实通过此次培训学到知识,达到教育目的;

3.鉴于时间紧迫、车次有限,请确定参与培训的学员尽快自行订票,建议路线:510各单位先行到重庆待住宿一晚之后于第二天乘车,511火车车次为重庆西至西安北(D1953 07:48--13:12)转西安北至延安(D5086 14:02--16:22);返程车次为515延安至西安北(D5081 0745--10:13)转西安北至重庆北站(D1979 12:03--17:07);

4.各单位请于培训结束5内或提前将本单位人员培训费以银行电汇方式支付给培训学院。

名:延安大学

开户行:交通银行延安分行营业部

号:616050000018010017883

言:泽东干部学院培训费

(联系人:陈科 电话:18982899436 邮箱:565350611@qq.com

附件:1.中共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赴延安开展党务知识教育培训方案

2.外出学习培训纪律

中共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2019430

附件1

中共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

赴延安开展党务知识教育培训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我局各支部党员队伍整体素质和党务工作者履职能力,拟举办2019年度党务知识培训班。培训方案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9511515,学制5

二、培训地点

延安大学泽东干部学院。

三、培训对象

各区(县)自然资源局、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退休支部党务工作者,共计50人。其中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每个单位3人(7*3=21人),经开分局2名,各直属单位每个单位2人(9*2=18人),局机关(含退休支部党务人员)9人。

四、培训方式及内容

培训采取全脱产面授和现场教学方式,结合党员队伍建设、党建工作实际,开展新时期革命传统教育,传播延安精神,巩固党的理论知识,锻炼党员党性提升党务工作水平,进一步夯实党建工作基础,提高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培训日程

日 期

时 间

内 容

授课教师

(主持人)

地 点

D1

上午

班主任

延安站

下午

14:30

开班仪式

强调培训期间纪律

会议室

D2

9:00

延安大学校史馆

班主任

窑洞广场

9:20

《党中央在延安十三年》

会议室

14:30

延安革命纪念馆

王家坪革命旧址

《党员干部的楷模毛岸英》

王家坪

D3

8:00

《白求恩精神》

枣园革命旧址

知青馆

13:30

知青旧居——梁家河

《知青情·知青理·知青魂》

延川县

D4

8:30

重温入党誓词,坚定理想信念

杨家岭革命旧址

班主任

宝塔山

杨家岭

14:30

凤凰山革命旧址

西北局纪念馆

班主任

中心街

D5

上午

9:00

《学唱延安革命歌曲》

会议室

下午

14:30

分组讨论

现场总结

毕业典礼

班主任

会议室

返程


延安站

五、培训费用

参训学员培训费360//天,共收取5天费用,平均1800/人,从党费中列支。

培训期间的差旅费按照规定报销。参加培训学员按照编制供养关系报销培训费、差旅费等费用,机关及退休支部参加培训人员培训及差旅费在局机关报销,各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及直属单位在本单位报销。

附件2

外出学习培训纪律

1.培训期间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

2.自觉实现从干部到学员,从工作状态到学习状态,从家庭生活到集体生活的转变。

3.服从集体统一管理,自觉遵守作息时间,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履行请销假手续。

4.按时积极参加教学活动,尊重授课老师,服从授课老师的指导和安排,认真作好学习笔记,完成指定的学习培训任务。

5.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提前十分钟到课堂,无特殊情况不得中途离开教室办私事,上课期间保持安静,将通讯设备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不得高声喧哗、交头接耳、玩耍手机等。

6.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涉密及重要的教学资料。

7.学员之间不得使用公款相互宴请,小组不得以集体活动为名聚餐吃请。

8.学员之间不得接受和赠送贵重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

9.严禁组织、参与各种形式的黄赌毒活动。

10.学员在培训期间及结业以后,一律不准以同学名义搞小圈子,不得成立任何形式的联谊会、同学会等组织,不得开展有组织的活动。

11.培训期间一律不安排与学习无关的旅游和娱乐活动。严禁擅自改变行程,前往旅游、购物场所,严禁学员借培训之机用公款旅游或者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或出国(境)旅游。培训结束统一返程,按时上班,不得擅自单独在外逗留。因故不能按时返程的,须按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

12.铭记身份,注意形象。培训期间,注意人身安全、财产安全、政治安全,时时处处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严禁在微信朋友圈、微博、QQ、网站论坛等信息网络平台及其他公开场合发表、传播有损党政干部形象的不当言论、负面信息以及与学习无关的风景照、视频等。

13.培训结束,因故不能统一返程的,须向临时党支部和所在单位履行请销假手续;履行相关手续后,本人在外的安全责任自行负责。

14.对不遵守培训纪律、违反规定的学员,将通报所在单位,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