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国土资源局莲花湖片区ⅢE4-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补充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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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14625日发布的《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达市国土告字[201411号,以下简称《出让公告》),出让莲花湖片区E4-2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达市规函〔2014115号,对《出让公告》中的有关内容调整如下:

一、《出让公告》第一项中,土地用途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面积不得大于计容总建筑规模的20%);建筑限高调整为:≤100米。

二、《出让公告》第四项调整为: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14 77日至 201472817时止,到达州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达州市通川区北翎路3号)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三、《出让公告》第五项调整为:五、申请人可于 2014 77日至 2014 72817时止前到达州市通川区北翎路3号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472817时止。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14 729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四、《出让公告》第六项调整为: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473010在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金兰路永祥街68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厅。

特此公告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4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