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达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达州市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通川区莲花湖片区ⅢF1-2、ⅢF2-2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编 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出让面积 (㎡) | 土 地 用 途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拍卖起叫价 | 增价 幅度 | 竞买 保证金 | 土地 状况 | ||||
容积率 | 建 筑 密 度 | 绿地率 | 建筑限高 | 其它 要求 | |||||||||
ⅢF1-2 | 通川区莲花湖片区 | (折合76.82亩) | 二类居住用地(兼容商业面积不得大于总建筑规模的10%) | 1 <F ≤3.3 | ≤25% | ≥30% | ≤ | 详见达市建函 [2012] 245号 | 住宅70年 商业40年 | 235万元/亩 | 5万元/亩或 5万元/亩的倍数 | 5500万元人民币 | 净地〔仅指无地面建<构>筑物〕 |
ⅢF2-2 | (折合71.88亩) | 1 <F ≤3.3 | ≤25% | ≥30% | ≤ | 230万元/亩 | 5万元/亩或 5万元/亩的倍数 | 5000万元人民币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政府设有底价)。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申请人可于2013年 3月 28日至
五、申请人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七、竞得者需按《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达市府发[2010]36号)的有关要求配建公共租赁住房。
八、其它需要公告事项
1、参加ⅢF1-2号地块竞买未竞得者,可参加ⅢF2-2号地块竞买,其ⅢF1-2号地块所交保证金可转为ⅢF2-2号地块竞买保证金。
2、我局对有意竞买者提供到现场踏勘的一切方便条件,竞买者也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3、凡参加竞买者必须有一次或一次以上的报价,报价规则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4、本次拍卖出让不接受邮寄竞买申请;
5、未尽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
九、出让人、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出 让 人: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联系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北翎路3号
联 系 人:唐代平 联系电话:(0818) 2377534
竞买受理单位:达州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北翎路3号
联 系 人:杜 跃 联系电话:(0818) 2375895
网址:http://www.sclr.gov.cn/portal/site/site/portal/sc/index.jsp
http://zrzyj.dazhou.gov.cn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