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土资源厅:
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8〕8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川国土资函〔2018〕78号)要求,结合国土资源部下发我市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任务,我局认真开展了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以下简称“卫片执法”)。现将我市开展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准备情况
(一)及时研究部署。根据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有关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的要求,凡2017年度部下发遥感监测图斑涉及的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均纳入2017年度卫片执法检查查处整改范围,对此,局党委高度重视,及时向市委市政府作了专题汇报,并组织召开了全市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推进会。在具体工作中,全局上下积极行动,提早介入,图斑下发后及时召开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和专题研究部署落实国土资源部、省厅有关文件精神,明确相关科室职能责任,密切配合,扎实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按时、高质完成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认真做好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相关科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土地矿产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卫片执法日常工作,确保了卫片执法工作顺利推进。
(三)严格落实责任。为确保卫片执法检查取得实效,把卫片执法检查工作抓紧抓实,确保不走过场,我局将卫片执法工作列入今年国土资源管理和执法监察工作重要内容,分管领导亲自抓,组织精干力量对每个图斑涉及的地块位置、用地单位、土地用途、实际变化等情况逐宗核查,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层层抓落实。
二、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图斑核查情况
按照国土资源部、省卫片执法检查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力量认真对2017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涉及到的违法图斑进行了核查,形成了初步成果数据,具体情况如下。
(一)土地疑似违法用地图斑核查情况
国土资源部下发我市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遥感监测图斑 2156个,图斑面积21333.4亩。通过判定,除非新增建设用地、临时用地、伪变化外,新增建设用地面积13987亩,占耕地9746.27亩。其中违法用地图斑93个,面积1175.09亩,耕地690.65亩。涉及未报及用87宗,面积467.49亩,耕地365.46亩;边报边用6宗,面积707.6亩,耕地325.19亩。按照我市自查卫片执法工作数据,我市2017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违法用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面积的比例为8.4%,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耕地的比例为7.09%。
(二)矿产图斑核查处理情况
国土资源部下发我市2017年度矿产遥感监测图斑40个。经初步实地核实,并通过合法性判定,合法图斑20个,违法图斑4个(无证开采1宗,越界开采3宗),其余16个图斑为伪变化。
三、卫片执法查处整改情况
我市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涉及违法新增建设用地93宗,已立案54宗,其中已下达土地违法处罚决定41宗,查处结案23宗,收取罚款312万元,没收地上建构筑物 2.448万平方米,拆除地上建筑物1.524万平方米,非立案查处7宗,复垦土地28.2亩,其余32宗正在依法查处。矿产违法4宗,已全部立案查处,并落实到位。
四、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宣传力度不够。土地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还不够,缺少持续有效的宣传手段,广大干部群众对有关内容了解不多,一些群众将土地使用权和所有权混为一谈,尤其是农村村民将自己承包的集体土地视为个人所有,想占就占,致使违法占地建房的现象较多。
(二)执法队伍力量薄弱。主要表现基层国土所人员编制有限,很多地方一个人负责一个乡镇,甚至两个乡镇,除执法工作外,还要兼顾矿山安全、地质灾害巡查排查、信访维稳、土地开发整理和双挂钩项目监管、征地拆迁等诸多工作任务,管辖范围宽,劳动强度大,管理效果差,让违法用地建房者和违法采矿的业主钻了空子(农村违章建房有的选择在节假日或双休日),这样一来违法占地建房、违法采矿难以得到遏制,基层国土所在国土执法监管、动态巡查工作过程中发挥的效果不明显。
(三)乡村社责任意识不强。部分乡镇和村社负责同志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愿得罪人;有些村社负责人和农村村民,特别是城镇周边的村社,受利益驱使,擅自将农民的集体土地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默许违法用地、违法建房。这些违规建设,当地村社和农村村民个人便可直接得利。
(四)执法难度大,执法手段有限。违法行为在巡查中发现容易,但制止难、执行难是土地执法监察工作中的顽症。一是制止难。国土工作人员在动态巡查过程中,若及时发现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行为,依照《行政处罚法》规定,能够做的就是劝阻、教育并下达停工通知书,对于不听劝阻、不配合的违章者,由于没有行政强制权,不能当即采取强制拆除,只能报告上级,按程序依法调查处理,再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二是执行难。根据我国现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行政处罚的执行程序规定,从作出处罚决定起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需要走听证告知、处罚告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流程(至少2 个月),有的违法建筑在流程走完时早已建成,形成了违法既定事实,即使下达了处罚决定,很难执行落实到位。国土部门在巡查发现时下达的停工通知书,违法建设者当作废纸视而不见,根本没有震慑力。违法案件移送到人民法院后,首先要顾虑到强制拆除的后果,强制拆除的难度,强制拆除的费用,强制拆除的社会效应,涉及民生,处理不好,易造成群访集访等社会不稳定因素。
(五)用地审批程序复杂、周期长、用地成本高。不少用地单位和个人依法用地意识较差。由于用地、建房等审批手续要求严格、程序复杂,在加上用地门槛和用地成本过高,认为建房申请很难及时获得批准,为早日建成投入使用,同时降低用地成本,没有按程序上报审批,以致违法用地产生。在“未批先建”的观念指导下,盲目跟风,导致违法建房屡禁不止。
(六)矿山监管难度大,压力大。一是由于我市矿山分布广,市场需求量大,虽然国土、属地政府加大了对非法开采的打击力度,但矿山企业一般位于大山深处,交通不便,给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二是煤矿企业采矿属于地下作业,隐蔽性较强,技术性较强,我市在这方面的监管又缺乏专业技术人才,违法越界开采难以发现,给监管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难度;三是部分非煤矿山企业出让时间早、规模小、矿区面积大,采矿权到期后,一般都通过采矿权延续登记继续生产,增配资源少,导致矿山企业越界开采,安全隐患增多,安全生产监管难度增大。四是其他开采条石的小型矿山,没有取得合法的采矿手续,根据农村村民个人建房或者其他市场的需求,临时开采,不定期的开采,难于监控,也给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五、工作建议
(一)加大宣传,增强依法用地、依法采矿观念。进一步加强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及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利用电视台、广播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利用土地日、地球日、场镇赶集日等形式发放保护耕地的宣传传单,在公共场合张贴标语;树立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真正起到震慑一方,影响一片的效果。
(二)严肃纪律,强化问责。相关单位、部门和乡镇(街道),特别是乡镇(街道)违法用地、违法采矿的整改工作必须限期落实,严肃工作纪律,扎实开展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全面完成工作任务。对违法比例大,又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乡镇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同时加强对村社一级干部的问责惩戒力度。
(三)创新机制,推动国土资源执法体制改革。按照法律程序规定,从发现违法行为开始,到最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间跨度长,易造成土地违法既定事实。一是应建立国土与法院联合查处土地违法快速反应机制。应该赋予国土部门行政强制权,即土地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予以制止后不奏效的,当即可强制拆除,把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或者国土部门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短时间内就作出裁定强制执行,将违法用地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要加大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为构建国土资源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管理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和打击违法违规用地及违法采矿行为,及时受理移送、移交案件,使土地矿产违法案件做到对事对人查处到位,国土资源管理应该形成政府主导,国土、监察委、公安、法院、住建、工商、国资办、电力、供水等部门联动,加强协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预防为主,共同查处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矿产资源计划管控,合理配置矿产资源。严格落实矿产资源规划,加强调控,优化布局,调整分类,突出强调合理确定矿业权数量和规模,科学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突出计划管控,杜绝了随意、随机和无序行为。同时,将矿产资源整合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纳入到矿业权设置方案中去,从而推进布局不合理矿业权逐年整合,并将整合后重新设置的矿业权,一并纳入年度出让计划。
(五)明确任务,逗硬执法。根据违法类型,分类施策,对所有图斑逐个研究,提出处理方案,对违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建设、违规自建小型作坊、违规搭建钢架棚、临时堆码及其他占用基本农田的违法用地行为予以坚决拆除并复耕,并严厉打击,树立国土资源执法权威。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加大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各级人民政府、部门、广大群众依法依规用地用矿意识。二是在今后的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我市将继续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力度,不断完善责任机制、规范用地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秩序,努力构建执法监管的长效机制。三是深入自查清理,边清理边查处,确保不遗漏、无差错。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抓住不放,一查到底,既要处理事,又要处理人。四是切实落实动态巡查责任制,加大土地矿产动态巡查工作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力争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规范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线索管理,丰富巡查工作手段,扎实推进执法关口前移和重心下移,预防新的违法用地发生,切实维护我市正常的国土资源管理秩序。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5月16日
(联系人:何 飞 联系电话: 0818-2393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