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2018年3月29日陆昊部长在《总督察办关于有关省级政府负责同志对2017年土地督察分析报告批示情况的报告》上批示“继续观察了解各地改进工作情况”的要求,结合国家督察成都局关于2017年例行督察整改核查反馈意见,请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分局,各相关科室落实专人,收集尚未完全整改到位问题(统称督察“挂账”问题)整改落实的最新进展、主要做法、下步打算等情况,形成简要材料(含附件),于4月18日前打包报市局法规监察科。上报附件内容包括挂账问题清单(挂账数、整改进度)、整改问题相应佐证资料等。
针对“挂账”问题,除违规以地融资和社保资金“挂账”问题按整改方案承诺的分期整改计划推进以外,其他问题必须抓紧整改到位。对整改不力的地区,将采取相应督察措施,督促整改。
达州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4月11日
(联系人:何 飞 联系电话:2393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