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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颜玲)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1-04-27    访问:

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

根据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川1702执恢156号,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达州市房权证私权字第00108588号

颜玲

房屋所有权

511702001004GB00002F00010123

通川区城市中心广场第5幢7层A号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0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