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大祥因保管不善,将达州市房权字第00030766号,国土使用证:达州市国用(2003)字第0950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大祥、符光宣
2021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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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大祥因保管不善,将达州市房权字第00030766号,国土使用证:达州市国用(2003)字第09503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大祥、符光宣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