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强(513028197502053550)因保管不善,将房屋他项权证02286957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强
2021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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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强(513028197502053550)因保管不善,将房屋他项权证02286957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强
2021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