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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张良元)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1-04-14    访问:

根据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川1702执恢410号之一,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达州市房权证私权字第00078245号,达州市国用(2008)第09233号,他项权证号:达州市房他证达字第201406270003号

张良元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511702003007GB00001F00010007

通川区阳平路99号(罗浮阳光)15幢1单元7楼1号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0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