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永菊因保管不善,将房产证:00007731号;土地证号:达州市国用(1991)字第26880、02689-0269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永菊
2021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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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菊因保管不善,将房产证:00007731号;土地证号:达州市国用(1991)字第26880、02689-02691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永菊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