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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注销)公告(唐令泽)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1-01-22    访问: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9)川1722执恢50号,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达国用[2009]字第00435号达国用[2009]字第00434

唐令泽

[国有土地使用证]


达县南外镇西环路[新达路文笔塔街13]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1 1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