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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甘兵、杨成梅)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1-01-22    访问:

甘兵、杨成梅因保管不善,将不动产权证:川(2017)达川区不动产权第0014965号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甘兵、杨成梅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