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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注销)公告(刘吉珍)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1-01-20    访问:

根据达州市银河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下列房屋已灭失,产权证已遗失,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产证:00001779号

土地证:达市国用(1991)字第03183号

刘吉珍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东城区二马路锅厂梁62号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