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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赵兴翠)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0-12-23    访问: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人

第一顺位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备注

刘自相:(已故)

赵兴翠

赵兴翠

夫妻:赵兴翠

子女:刘秀兰

刘有胜

刘秀兰

刘有胜

川(2018)达川区不动产权第0022725号

达川区翠屏街道火石岭路668号(龙源锦苑A1栋3-3-3)

122.20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服务中心大楼十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336501

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