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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陆小梅)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0-12-15    访问:

陆小梅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达房权字FJ0140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编号(1991)101050105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号不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原《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陆小梅

2020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