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县南外镇店子梁社区三小区因保管不善,《国有土地使用证》达国用(2016)字第4256号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 明人:达县南外镇店子梁社区三小区
时间:2020年11月18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0-11-18 访问:次
达县南外镇店子梁社区三小区因保管不善,《国有土地使用证》达国用(2016)字第4256号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 明人:达县南外镇店子梁社区三小区
时间: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