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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证书作废公告(陈秀华)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0-12-04    访问:

根据四川省渠县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川1725执恢89号之二,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产证:达州市房权证私权字第00023737号

土地证:达州市国用(2012)第7924号

陈秀华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511702003007GB00057F00010005

通川区西外镇蒲家咀村二组李永科等联建房4号门市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