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家梁社区14栋房”项目位于原南外草街子居委会二组,1栋20户。2000年12月,该栋房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证号为达国用(2001)字第13号,土地使用者为唐教元(现已故),确权土地面积166.86㎡,用途为住宅,使用权类型为划拨。该宗地除杨从礼(1-1号)、袁剑(4-1号)、杜晓平(9-1号)、温腊(9-2号)未申请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外,其余住户均办理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该栋楼由于历史原因无法竣工综合验收,未办理原房产登记。为解决整治群众最不满意的10件事不动产登记办理不及时问题,达川区城区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理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对该项目按纳入遗留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中心将按会议精神为唐教元法定继承人办理该栋楼不动产权大证,再为该栋楼住户办理不动产权分证。群众若持不同意见,请及时向达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予以办理。
特此公告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