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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胡化治)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0-10-20    访问:

胡化治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号:达州市国用(2002)字第02743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化治

202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