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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东城凤凰社区二居民小组)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0-09-11    访问:

东城凤凰社区二居民小组因保管不善,将土地证号:达州市国用(2012)第05629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唐铭键

202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