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川0105执恢287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土地证:达国用[2015]第09769号 房产证:达房权证达字第201510220171号 | 陈楠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 | 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汉兴街499号南庭春天B栋1-16 |
2020年9月29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0-09-30 访问:次
根据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川0105执恢287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土地证:达国用[2015]第09769号 房产证:达房权证达字第201510220171号 | 陈楠 |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 | 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汉兴街499号南庭春天B栋1-16 |
202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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