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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蒲长合、李映珍)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0-09-27    访问:

蒲长合、李映珍因保管不善,将达州市房权证私权字第00022489号房产证、达州市房权证私权字第00106540号房产证、达州市房权证私权字第00022506号房产证、达州市房权证私权字第00106603号房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蒲长合、李映珍

202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