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第一顺位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4 | 罗万远、唐大珍(已故) | 罗万远 | 丈夫:罗万远 子女1:罗达斌 子女2:罗亚林 子女3:罗春林 子女4:罗秀峰 | 罗达斌 罗亚林 罗春林 罗秀峰 | 达国用(2003)字第507号,达权字第03957号 | 达县南外镇西环路88号1-3-2 | 130平方米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服务中心大楼十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18-5336501
2020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