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街道办事处团包梁社区居委会因保管不善,将房产证2012092600544、土地证号:达州市国用(2015)第07996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泉华(代)
2020年8月10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0-08-10 访问:次
达州市通川区朝阳街道办事处团包梁社区居委会因保管不善,将房产证2012092600544、土地证号:达州市国用(2015)第07996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泉华(代)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