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第一顺位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1 | 瞿科明:(已故) 阎家淑 | 瞿凌玉 | 妻子:阎家淑 女儿:瞿凌玉 | 阎家淑 | 川(2017)达州市不动产权第0000170号 | 通川区阳平路99号16幢6单元3楼2号 | 79.11平方米 |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马踏洞新区龙马大道与鱼泉路交叉口新政务服务大楼三楼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374327
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