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市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理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第2次会议纪要(第I号),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1 | 土地证:达州市国用(2004)字第00002号 | 达州市银河房地产开发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达州市通川区锅厂梁 | 469平方米 |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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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达州市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处理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第2次会议纪要(第I号),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1 | 土地证:达州市国用(2004)字第00002号 | 达州市银河房地产开发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达州市通川区锅厂梁 | 469平方米 |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