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第一顺位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1 | 肖延珍:(已故) 赵代明 | 赵代明 | 丈夫:赵代明 儿子:赵军 赵威 女儿:赵颖玉 | 赵军 赵威 赵颖玉 | 达市房权证私权字第00016509号,达市房权证私权字第00098701号,达州市国用(2011)第09136号 | 通川区西外团包梁宏升国际新城G幢3层4号 | 105.35平方米 |
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136号市政务服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374327
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