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不动产继承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第一顺位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1 | 赵庆文:(已故) 符必英 | 符必英 | 妻子:符必英 女儿:赵登容 赵雪萍 赵群 赵莉 儿子:赵鑫 | 赵登容 赵雪萍 赵群 赵莉 赵鑫 | 达州市房权证私权字第00010618号、00091306号,达州市国用(2010)第00055号 | 通川区北翎路64号13号(北岩村4组饶家院军转综合楼4-1号) | 96.55平方米 |
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136号市政务服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374327
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