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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李建平)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0-05-21    访问:

李建平因保管不善,将房产证号0000住445号,土地证号:达州市国用(2001)字第04253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建平

2020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