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不动产(继承/遗赠)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 原权利人 | 申请继承人 | 第一顺位继承人 | 放弃继承人 | 不动产证号 | 不动产坐落 | 面积 | 备注 |
1 | 曾祝凡:(已故) | 胡述琴 | 妻子:胡述琴 女儿:曾艳秋 | 曾艳秋 | 达州市国用(2008)第03377号、(2007)第08862号、达州市房权证住权字第00043973号、00071818号 | 通川区西外新区廖家湾华隆商城D幢负1层124号,通川区西外镇西河路25号达钢住宅楼40幢3单元5楼1号 | 3.84、 65.15平方米 |
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136号市政务服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374327
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