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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登记公示(雷鹏)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0-04-03    访问: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不动产(继承/遗赠)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序号

原权利人

申请继承人

第一顺位继承人

放弃继承人

不动产证号

不动产坐落

面积

备注

1

雷有明:(已故)

雷鹏

母亲:张素芬

妻子:高红梅

儿子:雷鹏

母亲:张素芬

妻子:高红梅

达州市国用(2012)第04836号、达州市房权证私权字第00029411号、00029412号、00115321号、00029410号

通川区西外龙泉社区侨兴.西苑K栋23号(6楼A2-3)

118.38平方米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达州市通川区金兰路136号市政务服务局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2374327

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