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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王必秀)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0-03-19    访问:

王必秀因保管不散,将证书号为:川(2019)达市通川不动产权第000004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必秀

2020年 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