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在秀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通川区梓桐镇洞沟村5组的房屋,宗地号为3—5—53号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遗失,现王在秀于1995年12月已死亡,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由儿子谢应平申请补发,特声明该房宗地号为3—5—53号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遗失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应平
2020年3月13日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0-03-13 访问:次
王在秀因保管不善,将位于通川区梓桐镇洞沟村5组的房屋,宗地号为3—5—53号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遗失,现王在秀于1995年12月已死亡,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由儿子谢应平申请补发,特声明该房宗地号为3—5—53号的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遗失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谢应平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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