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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靳军)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20-03-10    访问:

靳军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00058328号,国土使用证:达州市国用(2008)第05756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靳军

20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