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00065281号,国土使用证:达州市国用(2007)第0436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超
202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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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超因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00065281号,国土使用证:达州市国用(2007)第04361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超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