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军、刘春兰因保管不善,将房屋预告证件号码:川(2017)达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1680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军、刘春兰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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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军、刘春兰因保管不善,将房屋预告证件号码:川(2017)达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016800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刘军、刘春兰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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