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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公告(陈岚 李吉宽)

信息来源:本站编辑    时间:2019-12-16    访问:

根据达州市通川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川1702执恢500号之一,因我中心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房产证:2012122401215号

土地证:达州市国用(2014)第07800号

陈岚

李吉宽

房屋所有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511702001010GB00026F00020003

通川区裕溪街24号4幢-1层1号


公告单位:达州市不动产登记局

2019年12月9日